关于转发深圳海关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m6米乐app

智能推荐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网站支持ipv6
en 政务机器人

关于转发深圳海关帮扶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19:04 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深圳关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帮扶措施。

  一、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进口快速通关

  在各口岸海关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快速通关专用窗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疫情防控物资即到即提,实现通关“零延时”;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多种模式快速通关,紧急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后续补办相关手续。

  二、注册备案无纸化、容缺后补

  对于报关单位通用资质以及进口食品化妆品特定资质的注册、变更、注销,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的线上容缺办理方式,保障企业及时开展通关业务,减少现场跑动。通过“多证合一”“注销便利化”等系统渠道办理企业注册注销业务,实现海关与商事登记注册注销“一网受理、并行通办”。

  三、扩大企业免除税款担保适用范围

  将关区高级认证的生产型企业申请免担保适用范围扩大至“两步申报”下的税款担保、单证验估及征税要素担保等通关环节,海关依企业申请并审核批准后对通关环节税款担保给予免除担保便利措施。

  四、延长税款缴纳期限,滞纳金一律免征

  企业原税单缴款期限为2月9日前的,一律顺延至2月24日前缴纳税款;对于1月31日—2月24日期间的税款滞纳金不予计征。1月份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一律顺延至2月24日前完成汇总电子支付。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

  五、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担保一律免收

  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时,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收取担保的之外,对于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以及涉嫌违规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海关原则上不要求企业提供担保。

  六、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

  深圳关区加工贸易企业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延迟复工,对于现有有效期(核销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的加工贸易手(账)册,海关自动予以延期半年(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确保企业加工贸易货物可正常进出口。企业可在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理核销。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海关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七、延长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

  企业从深圳口岸进口,并向深圳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内的,顺延至2020年2月10日。涉及监管证件的,在有关部门正式签发许可证件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涉及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海关签发减免税证明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同时涉及许可证件监管要求和减免税手续的,在最后一份证件或证明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政府间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援助或者捐赠的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非收货人自身原因造成滞报的,免征滞报金。因收货人自身原因造成滞报的,海关按照规定对滞报金进行减征。

  八、全面推广“提前申报”提升通关时效

  对于在深圳关区的进口货物,允许所有企业按照“提前申报”模式报关;对于在深圳关区的出口货物,允许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按照出口“提前申报”模式报关,其中公路运输出口“提前申报”适用所有企业。

  九、进口成套设备一站式随到随检

  对深圳关区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进口成套设备由口岸转场到使用地落实检查,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能效标识入境验证,实行“一站式”和“随到随检”。

  十、加速进口食品通关,保障食品正常出口

  对关系民生保障的进口食品实施快速检疫审批、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速出证。结合企业诚信等级实施“电子智慧监管”,优化出口食品外勤施检。指导出口食品企业妥善应对国外推出的临时禁限措施,减少企业出口损失。协调内地海关保障出口食品原料供应,确保供港澳食品质优量足。

  十一、扩大认证企业通关惠企措施

  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报关的一般认证企业向海关申请高级认证的,实行优先培育、优先认证。除总署明确的情形外,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报关的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企业均不启动重新认证。将深圳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通关便利化“优先办理类,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专人协调类,理性执法类”等4大类措施拓展至向海关申请高级认证并经过海关初步筛选的一般认证企业。

  十二、推行主动披露和容错机制

  企业对疫情期间存在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远程网上主动披露,海关及时在线受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减免滞纳金。对于“提前申报”修改进口日期及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对于企业提交的关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业务改革造成的报关差错复核申请,在线快速办理并撤销差错记录。

  十三、开展网上作业减少对企业影响

  应用“网上稽查”、“网上核查”和“网上认证”等方式开展外勤作业,利用 “远程面洽”、“网上看货”和“无纸化传输”等科技手段,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推行委托查验服务模式,企业可通过系统电子委托或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由查验服务企业代理履行配合海关查验的义务。

  十四、宽严相济,从轻从快办理违规案件

  加快违规案件办理,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违规案件,一律不收取保证金,对于可以不采取扣留货物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不予采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对不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其他违规案件,原则上不采取扣留货物、收取保证金等措施(除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进出口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况外),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对于企业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的,酌情考量、加快审批。

  十五、提供技术贸易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

  灵活运用海关卫检、动植检、食品安全、商品检验技术专长以及原产地签证规则,为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支持。针对因疫情而新增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组织通报评议,提出贸易关注议题,通过海关国际合作及对外交涉机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降低企业出口技术壁垒影响。指导创新企业及时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维护备案信息,为企业量身定制维权策略。充分发挥aeo国际互认协调机制,助力企业在境外便利通关。

  十六、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外贸稳外资政策

  落实国务院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部署以及海关总署相关工作要求,发挥海关“数据 研究”辅助决策作用,深化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关税征管改革,统筹特殊监管区域区内区外发展,推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优化营商环境。

  十七、全力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持续压缩通关时间,扩大“两步申报”试点,实现进口货物“两步申报”和“两轮驱动”风险防控方式、“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方式相衔接。加快推动深圳市各口岸、监管场所、特殊区域间的物流畅通,实施组合港等创新举措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机场群功能叠加、协同发展。

  十八、严格规范出入境环节收费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环节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新增不合理定价项目以及其他增加企业成本的行为。在深圳海关门户网站、“单一窗口”和各收费业务点公示收费内容、标准和监督投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九、多层次开展专项协调纾困

  公开深圳海关疫情防控物资便捷专用窗口m6米乐app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提供疫情期间政策咨询,收集解决通关疑难。加强与受疫情影响企业沟通交流,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联合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线上政策宣讲,就疫情期间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及时解困纾难。

  二十、与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叠加支持、合力帮扶

  建立“深圳海关—总部经济企业—市政府”和“属地隶属海关—对口协调区域企业—对口区政府”两个层面的联系配合机制,将地方政府认定的受影响企业自动纳入海关帮扶对象,向地方政府推送数据支持企业争取资金补贴。

  以上措施适用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6月30日,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措施实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联系,电话:0755-84397151,0755-84397170。

附件

深圳海关防控物资便捷通关专用窗口联系表

(首问负责,一口承接、一口反馈,欢迎监督)

单位名称 部门 职能 姓名 联系电话(0755)
深圳海关 综合业务处 业务咨询 惠泽华 84394251 13600144676
深圳海关 关税处 业务咨询 贾红梅 84398058 13823591719
皇岗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郭嘉盈 84396669 13688810186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谭彦彩 84396744 13421393780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陈天文 84391234 13560770170
党委第一派驻组 监督联系 冯韵竹 83391406 15815550390
深圳宝安机 办公室 总协调 王翔 84391013 13688803058
场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张一清 84391016 18998919691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林樾 84391066 13902927392
党委第二派驻组 监督联系 林国栋 84391003 13560776630
深圳湾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马宏晖 84393004 13688800958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郑志雄 84393043 13688811266
党委第三派驻组 监督联系 秦  岭 86289006 13688800068
罗湖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原亮 84399136 13688812821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李平 84394017 13902906376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凌燕 84394017 13502863530
党委第四派驻组 监督联系 邓剑辉 82329076 13688803618
文锦渡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王维鸿 84396060 13823388088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高红 84396043 13902445674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李臻 84396148 13688805432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谢志刚 84396149 13554973091
党委第五派驻组 监督联系 马志明 84396032 13802201399
沙头角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陈就 84397547 13823201031
办公室 总协调 卫天煦 84397563 13602663815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何溦 84397577 13688802802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游维 84397572 13688810236
党委第六派驻组 监督联系 杨辉浩 84397502 13682608605
蛇口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柳锐 84395322 13688800080
前海监管一科 业务咨询办理 王帅 84391256 13688801070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靳琛 84395386 13688800623
党委第七派驻组 监督联系 杨岱林 84391229 13682525567
大鹏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王伟昕 84395060 15013899839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宋大宁 84391716 13823792001
党委第八派驻组 监督联系 吴  江 84395013 13688800141
大铲湾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方伟江 84391421 13688810150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谢伯祥 84391431 13802272343
党委第十派驻组 监督联系 冯  涛 29030002 13692166110
深圳邮局 办公室 总协调 谭畅 84395593 13823390855
海关 快邮件监管一科 业务咨询办理 黄焕恺 84395451 13602571555
党委第十三派驻组 监督联系 孟祥文 26755920 13828809239
福强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张锋 84394155 13823125591
减免税管理科 业务咨询办理 陈耿哲 84394160 15815550362
验估一科 业务咨询办理 陈斐 84394116 13924635388
党委第十五派驻组 监督联系 冯政文 84394105 13688801882
福中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陈胜华 84398958 13688800266
行政审批二科 业务咨询办理 敬挺 84395776 13925259736
党委第十八派驻组 监督联系 武红波 84398418 13688803313
前海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陶凌峰 84397220 13510358116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陈勇 84397219 13902460200
党委第十九派驻组 监督联系 江丽蓉 84397209 13714616093
同乐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曾湘萍 27590596 13688800126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纪映文 27590253 13828707366
党委第二十派驻组 监督联系 赵华 27591488 13510308299
布吉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黄炜戈 84397880 13925233691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付硕 84397823 13510580159
党委第二十一派驻组 监督联系 李国双 84397849 15112393422
笋岗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张泽丰 84397625 15007559556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叶年峰 84397652 13602688383
党委第二十二派驻组 监督联系 陈群芳 84397611 13922827898
福田海关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何笑欣 84395431 13688812920
办公室 总协调 潘庆尧 84395432 13823635393
党委第二十三派驻组 监督联系 王李立 84395439 13688801133
梅沙海关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戴旭 84394777 13688802001
办公室 总协调 黄运源 84394780 13501568592
党委第二十四派驻组 监督联系 李伟忠 84394785 13902971841
观澜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方国权 84395860 15815550126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韩华彬 84395865 13688812928
党委第二十五派驻组 监督联系 姚强 84395876 13902310733
西沥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张洁宁 88211430 15686627803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刁桂彬 27400775 15815550048
党委第二十六派驻组 监督联系 吕映江 88211433 13798566255
龙岗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冯杰恩 84393496 13824381625
企业资信二科 业务咨询办理 刘明 84393416 13632973429
党委第二十七派驻组 监督联系 张田胜 84393497 13723731646
坪山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闵山峰 84397916 13631590625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叶文瑜 84627938 13928321397
党委第二十八派驻组 监督联系 谭平山 84649125 13902976618
惠州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郭伟南 0752-3174802 13923616685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乐春霞 0752-3174853 13923458872
党委第二十九派驻组 监督联系 张轩 0752-2779168 13823755085
惠州港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罗湘怡 0752-5559612 13927330103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黄顺杰 0752-5559619  13802201555
党委第三十派驻组 监督联系 董全治 84394606 13902989790
惠东海关 办公室 总协调 周卫东 0752-8927771 13928314866
综合业务科 业务咨询办理 刘波 0752-8927712 13829987389
党委第三十派驻组 监督联系 王景雪 0752-8927707 13502280072

相关文档

联系m6米乐app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m6米乐app的版权保护 视频集锦

备案号: 网站标识:4403000060

主办单位:深圳市商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投诉/咨询电话:12345、0755-88107023

网站支持ipv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