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业各行业协会,各餐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餐饮企业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防控工作,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疫情防控组印发的《深圳市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见附件1),继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障消费者、员工和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请各餐饮企业认真研究防疫防控期间市场需求的变化,调整经营模式,适应特殊时期的市场环境。
三、请各餐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复工复产方案,并按照市防控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执行报备。
四、请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辖区餐饮企业做好防疫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报备工作,并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五、请餐饮业各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配合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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